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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4-02-13 20:59:37

  1. 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区别
  2.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什么意思?
  3.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定标准

一、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区别

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均是国家近几年重点鼓励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的项目,其中“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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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区别?在2022年6月1日起,已将优质中小企业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培育申报,其中国家级“小巨人”认定标准最高,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参照各省政策要求;

申报专精特新有以下好处:

1.企业可获得最高300万叠加资金补贴(具体根据不同省份政策而定)

2.北交所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

3.企业金融服务以及更多项目方面会有政策倾斜

4.是企业创新实力的有力体现,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提高企业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

在项目申报上,每个地区的认定标准和奖励政策都会有所差异。企业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后规划申报。

以上是,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区别,的详细描述,如果您的企业有申报专精特新需求,我建议您在线咨询企知道或致电沟通。企知道在全国70城10年以上专家和团队为企业提供专精特新等10万+项目申报辅导及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产学研资源对接服务,近3年培育6000+家企业通过专精特新认定,1000+企业通过小巨人,本地化案例参照,能够帮助企业定制高效的申报方案。 联系电话 189-2742-3925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什么意思?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专精特新小企业,通过培育推动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扩展资料:

专精特新小巨人和专精特新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专精特新是2013年7月工信部发布了[2013]264号文,正式提出来发展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即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而专精特新小巨人是在专精特新的范围里,进一步开展小巨人的认定。

二.奖补不同

(1)专精特新:每户给予一次性20-3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5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三.认定标准不同

1.专精特新认定标准:

(1)原则上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品(技术)符合国家标准,特殊行业的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新产品(技术)须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

(4)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5)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2.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

(1)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

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2)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3)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

总的来说,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精特新的进一步升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投资价值很高,很多投资者都很看好,不过要注意的是,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投资者也要谨慎投资。

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定标准

1.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专精特新申报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2.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4.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领域条件。

法律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